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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社会民主民主政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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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主和法制建设要抓紧进行。许多群众和青年学生希望加快民主、法制建设,他们的要求是可以理解的。我们的各项民主制度和法律制度,都需要继续完善和发展,以保证党和国家的政策和工作能够充分体现人民的利益,保证各级干部置于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但是,我们的民主和法制建设,决不能离开社会主义的方向和轨道,决不能引进西方资产阶级的那套所谓民主、自由的制度。全部中国近代史证明了它们在中国的破产,这次动乱也充分说明,想那样做,结果只能是天下大乱。
    这次学潮的事实还表明,一些青年学生和群众对民主缺乏正确认识,法制观念相当淡薄。有的人所要的“民主”,实际上是无法无天的极端民主化,是无政府状态,同民主根本不是一回事,是对民主的反动和破坏。他们所主张的极端民主化,即使在西方国家,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也都是行不通的。《在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上的讲话》(1989年6月24日),《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册第552-553页。
    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和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制,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目标和任务,是党和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建国以来特别是近十年来,我国的民主和法制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在国家和社会生活的主要方面已经基本有法可依。同时要看到,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仍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和保障。破坏社会主义法制,必然危害社会主义民主。要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要继续完善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建立和健全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程序和制度,扩大同群众联系、对话的渠道,提高公民参政意识,保证广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在国家生活、社会生活中得到切实的体现。这同经济的发展一样,是我们国家长治久安、繁荣昌盛的重要保证。我们的民主法制建设必须从我国的实际出发,沿着社会主义的方向和轨道有领导有秩序地逐步进行。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可以借鉴资本主义国家的某些做法,但绝对不能照搬。我们必须划清社会主义民主与资本主义民主的界限,划清社会主义民主与极端民主化、无政府主义的界限。极少数人鼓吹所谓的“精英”政治,鼓吹政治多元化、多党制,其实质是要把广大人民群众排除在民主之外,否定共产党的领导地位,用资产阶级共和国取代社会主义的人民共和国。极端民主化与无政府主义思潮在中国有比较广泛的社会基础,对我们的事业有很大的破坏性,而且很容易为极少数反动分子所利用。我们要高度警惕和坚决抵制这种思潮的泛滥。这样做,正是为了保持绝大多数人的民主权利,保证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健康发展。《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四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1989年9月29日),《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册第625-626页。
    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和完备的法制,是我们的根本目标和根本任务之一,也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一再强调,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就是要兴利除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我们都要牢牢掌握社会主义民主的旗帜。中国共产党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二十八年,争得了人民民主;建国后四十年,领导和组织人民当家做主。当然中间也有过曲折。近十年来,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这个客观事实是谁也抹煞不了的。顽固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人诬蔑我们“不要民主”,实际上他们要的是资产阶级民主,是“多党轮流执政”、“三权鼎立”、“西方议会”那一套,目的是否定共产党的领导,否定社会主义制度,把广大人民群众排斥在民主之外,而由他们少数“精英”来统治。我们批判他们这些谬论,绝不是不要民主,而是为了更好地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990年3月18日),《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册第940-94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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